决定书的作出时间为9月18日,其中称:本院在审理被告人孙运省犯故意伤害罪一案过程中,于2025年6月4日作出(2024)鲁1392刑初140号罚款决定。经审查,该罚款决定适用法律错误,决定撤销本院(2024)鲁1392刑初140号罚款决定。
据此前报道,今年6月,杨宝花在收到一份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(杨宝花的丈夫为原告)后,不服判决,来到临沂经开区法院执行大厅找到法官理论,其间与法官发生言语冲突,因情绪激动“侮辱、辱骂”了法官。
最终,临沂经开区法院决定,对杨宝花罚款10万元,同时对其拘留15日。2025年6月18日18时许,杨宝花女儿向临沂经开区法院分两次共转账10万元。次日,杨宝花结束拘留。
来源:山东省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、中国新闻周刊
编辑:王宇豪 | 审核:嘻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