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位置:首页>资讯>资讯详情

女子楼道停电动车致4人烧伤!上海警方通报:已依法刑拘

658

7月9日晚,@警民直通车-杨浦 发布通报,2025年7月7日3时55分许,铁岭路某小区一居民楼底楼发生火灾。经查,系该楼居民孙某某(女,51岁)违反规定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1楼楼道内,后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起火造成火灾,致4人不同程度烧伤。目前,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。


警方提醒:根据《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,禁止在建筑物首层门厅、共用走道、楼梯间、楼道等区域停放、放置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。为保障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,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按照规定停放和放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。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,警方将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

上海警方通报“51岁女子楼道停电动车致4人烧伤”:孙某某已被依法刑拘


友情链接: 万众网影 西开金服 西部控股 西部传媒 百度 西开小镇网 浙江特色小镇 财政部ppp 西部时报

西发数码科技(北京)有限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一区2号楼13层 Copyright©2016 xbsmg.com Inc. All Right Reserved. 京ICP备19003214号-1